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机关“百日提效”行动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滁效发〔2008〕2号


来源:  更新日期:2008-5-15 17:56:51  浏览次数:
 
  

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机关“百日提效”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
                                                                                                              2008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机关“百日提效”行动的实施意见
  
   

        今年是农村“大包干”改革30周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开展“百日提效”行动。进一步弘扬“大包干”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通过机关服务提速提效,加快推进滁州的大建设、大发展,在新的服务平台上,确保实现追赶跨越目标。现就开展“百日提效”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纵深推进“三大战略”,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为重点,拉高发展标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双超”(近期超增幅、五年超均量)目标,以奋发有为的姿态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行动步骤
   从4月下旬开始,集中100天左右时间,重点在市、区机关开展“百日提效”行动。通过开展行动,把效能建设引向深入,使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百日提效”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学习动员,制定方案(4月25日—5月15日)。召开“百日提效”行动动员大会。各机关单位组织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市委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纪念大包干30周年为契机,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讨论,围绕实施“三大战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战略和战术层面的发展规划、行动计划。要把大滁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一年全面启动,两年拉开框架,三年形成规模,四至五年展现新貌。要继续把工业强市作为主战略,按照建设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农副产品和非金属矿深加工基地的要求,培育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抓住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开放,东向发展,强力推进招商引资。继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围绕上述发展目标,分解成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排出时间表,确定领导和部门责任,并逐层分解,细化、量化到发展的最前沿、工作的最基层、落实到人头,使各个层面、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序质量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要围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以下主要原则,制定效能建设提速提效的行动方案。
  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全程代理、限时办结、超时默认等审批模式和市重大项目由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程负责的协调机制。全面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项目进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实现审批和办事项目全面大幅度提速,切实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增强中心服务功能。
  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对部门存在的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事权不一等问题,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理顺,合理配置职能,界定管理权限。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约束。规范中介机构的收费,重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整治各种乱收费。
  优化工作(审批)流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单位内部管理和各项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科学设计,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整合再造、优化简化已有的审批流程、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建立廉洁高效的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提效行动方案制定并经同意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提高完善(5月16日至7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已制定的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从解决制度上“乱”、工作上“散”、程序上“繁”、时间上“拖”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入手,从定下来的事抓起,从最基本、最起码的事情做起,从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环节抓起,从最敏感、最薄弱的环节抓起,从权力集中、环节冗长的部位整起,突破薄弱环节,实现整体提速提效。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检验评估,跟踪改进,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
  建立招投标监管机构和统一高效的交易平台,将市、区两级招投标事务全部纳入平台,规范运作。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7月16日至8月6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对前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再督查再评议,重点查找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结合机关服务机制创新,基本完成清理行政审批、清理规范性文件、再造服务流程、创新政务公开机制等工作,形成抓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市效能办要对每个阶段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加强对“百日提效”行动的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百日提效”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实,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效能建设,领导是关键。市委已成立高规格的效能建设领导组,负责对效能建设和“百日提效”行动全面指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效能建设要从领导做起,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减少陪会、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大事、干实事上,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2、营造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百日提效”行动和效能建设的宣传力度。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与服务对象开展互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新闻媒体上介绍本单位行动方案,整改措施,接受监督。整合媒体资源,强力打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到媒体的互动平台,接听热线电话,直接受理投诉并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滁州日报》要开辟专栏,动态监督。政府门户网站及主要部门网站等网络媒体要结合“百日提效”行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开辟专栏,设立网上投诉受理信箱,方便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3、建立领导干部到科室办事制度。从4月份开始,市直纳入绩效考评的有服务窗口和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均须深入科室和服务窗口当办事员,每月不少于1天,具体承担并完成办事员的工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的单位,其班子成员以到窗口服务为主。各单位结合效能建设要求,制订领导干部到科室的具体计划,市效能办建立月报告制度。
  4、加强投诉受理,强化督查评议。整合各机关和社会服务窗口单位投诉电话,集中开办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投诉电话,完善投诉受理制度,提高办理时效,并把投诉受理及办理情况列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发挥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机关效能建设社会监督员作用,全面动态监测投资环境。围绕效能建设的阶段性推进,由效能办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督办,开展明查暗访,重点解决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断完善行风政风评议,吸纳更多的行政相对人、知情人参与评议,提高评议的代表性、针对性。对重点工作、重点单位组织专项评议,针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岗位、热点部门,由效能建设督查考评组组织服务对象综合评议。
  5、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百日提效”行动为抓手,以效能建设为中心,整合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考核,结合基层和群众测评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综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把考核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启动行政问责制,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要厉行问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口头告诫;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告诫,并视情调离工作岗位、责令引咎辞职、降职或辞退等;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予以追究。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抓效能建设不力、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各县、市可以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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