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工商职能 切实服务“大滁城”建设滁州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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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更新日期:2008-6-17 16:33:12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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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大滁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十项服务举措。 一、优化登记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1、实行“七个归并”,一个窗口办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对外资企业登记、公司登记和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等7个市局行政许可项目,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做到受理、审核、缴费、打照、制证等环节全部在窗口完成。 2、创新外资企业登记监管机制。实行“一局多点、就近受理、远程核准”的网上登记注册模式改革,外资企业在各县(市)工商窗口就近受理,市局网上登记核准;外资企业年检实行上门服务,或者集中到县市区域统一办理,改变过去辖区企业直接到市本级统一年检状况,今年网上年检率要达到95%以上。 3、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当场办结服务。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论其所有制形式,均可直接申请冠市级名称;对符合冠用省行政区划名称或者“中国”名称条件的,安排专人积极申报。 4、下放登记权限。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业务书面委托辖区工商所登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 5、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在工业园区和城镇工业集中区设立“工商指导服务组”;对政府确定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指派工商联络员跟踪服务,使其尽快落户。 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1、引导企业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在“全柴”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基础上,加大对“大滁城”三个副中心地区企业商标的培育帮扶力度,重点是培育和发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和滁州市知名商标,力争年底琅琊、南谯、来安、全椒四地的著名商标总量达25件,知名商标总量达40件。 2、开展“一所一标”工程。做好全市“名、优、特、新”农产品资源调查,琅琊、南谯、来安、全椒四个县(市)区局的工商所要扶持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商标品牌,每年每所申报注册商标不少于2件。今年重点培育“滁州贡菊”等农产品商标品牌,力争实现我市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 三、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展示“大滁城”形象 按照“大滁城”建设的规划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龙头骨干企业,在滁城出入路口、工业园区等显著位置和重要地段设置大型高架广告带,发布多种形式的户外广告,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大滁城”建设。 四、完善维权网络,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1、推进12315维权网络“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工程。琅琊、南谯、来安、全椒等地农村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年底覆盖面要达到80%;滁城社区“一会两站”,年底覆盖面也要达到80%;“大滁城”区域的大中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维权站点设立,年底要达到100%。同时消费维权申诉登记率要达到100%、调处率要达到95%以上、查处率要达到100%。 2、提高消费市场服务水平。根据消费投诉热点,在红盾信息网站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为改制企业提供积极支持 对整体改制企业,允许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允许改制企业使用原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和在过渡期内使用原企业名称;允许改制企业因合理原因在设立登记一年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改制企业经营范围跨国民经济五大行业或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实业”、“发展”、“综合”字样;国有资产出让已取得批准文件和产权交易确认证明的改制企业,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的,及时督促规范,一年内不以虚假出资为由进行查处。 六、落实优惠政策,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伍士兵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注册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积极扶持农村经营主体发展。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管理费;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管理费。 七、净化旅游市场,擦亮滁州旅游名片 1、按照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总体要求,积极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旅游市场,对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旅行社进行行业专项整顿。 2、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教育,做到亮照经营,杜绝无照经营。 3、净化旅游商品市场。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查处坑蒙拐骗行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严禁欺骗游客现象发生。 八、发挥执照审批功能,服务城市建设 围绕“大滁城”建设的规划拆迁要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登记注册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滁城”建设拆迁和拆迁经营户的异地就业安置:一是拆迁经营户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费予以优惠;二是在属于“大滁城”拆迁范围内的住宅用房,一律不得做为商用,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颁发营业执照;三是在拆迁范围内商业用房经营户,确需核发营业执照,实行现场勘验后,根据实情颁发不超过一年期执照。 九、规范监管行为,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1、宽严相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轻微违法企业以教育为主,推行行政告诫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2、严格限制对企业的检查。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基层工商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给企业创造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3、实行及时提醒服务。对企业年检、经营期限、注册资本到期缴纳等工商事务予以及时提醒,使企业避免失误,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十、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做好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和农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食品、农资无照经营现象,切实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2、为推进“大滁城”建设,在滁城天长路积极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活动,培育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经济效益好的文明企业,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增强企业以信兴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 3、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滁州”。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同时积极引导推荐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重点指导各类企业正确签约、履约,提高企业竞争力,打造“信用滁州”。 短评 市工商局贯彻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市效能建设现场交流会精神积极主动,会后不久,就密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拿出了助推“大滁城”建设的十项举措。他们这种把工作的关注点、着力点、创新点放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上的做法,他们的这种精神状态、工作姿态、创新意识、务实作风,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实现“双超”目标,没有局外人、旁观者,也没有“无事人”,希望市直各个单位、各级领导,都能像工商局那样,更加自觉、主动地融入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围绕战略部署,提出本部门的工作举措,与各兄弟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强大活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赶超跨越目标如期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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