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十一五”时期天长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科学规划与指导,推进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滁州市“十一五”时期共青团发展规划》和《天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天长共青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原则
(1)“十一五”时期,我市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天长市“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以创新为动力,以思想教育、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三大功能建设为核心,以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引导青年全面参与、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服务青年发展、加强青年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天长率先崛起和构建和谐天长做出新的贡献。
(2)“十一五”时期,我市共青团工作的发展目标是:
——青少年思想教育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建设的全过程,青少年对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和信心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
——青年社会参与取得新发展。青年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力军和生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取得新进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青少年维权网络进一步完善。
——团组织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对当代青少年特点和青年工作规律的把握更加准确、全面。适应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多样化需要,及时提供各种有效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青少年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共青团为核心,各类青年社团、青少年自发性组织为外围的青少年组织体系得以巩固和发展。团内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少年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和“两新”组织的团建工作在创新中得到加强。
(3)推进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根据全市工作大局来谋划团的工作,找准定位,发挥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动员组织广大青年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相协调,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团的建设,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青年工作机制。创新基层团组织形式,构建联系青年的新型纽带,不断增强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努力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坚持把谒诚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把青年培育成为“四有”新人,把青年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二、主要任务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
——坚持以先进理论教育引导青少年,构筑青少年一代的精神支柱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青少年思想教育全过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团、教育青年,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团员青年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坚持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鼓舞青少年,引导广大青年刻苦学习,艰苦奋斗,锐意创新,矢志创业。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八荣八耻”,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重点,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发挥绿色环保行动、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等,强化青少年的公德意识、服务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拓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加大创建力度,完善创建机制,使之成为行业道德建设的典范。
——创新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围绕新形势下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结合当代青少年的思想变化和价值取向,探索适应新形势的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区分不同层次青少年的特点和差异,帮助青少年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运用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和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方式,不断增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引导和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施“三大工程”建设作贡献。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是我市“十一五”时期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三大工程,要围绕这三大工程的实施,开展“为崛起奉献青春”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天长的经济发展作贡献。通过参与滁州青年发展论坛、青年企业家投资贸易洽谈会、青年联谊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和东部发达地区的共青团、青年组织及青年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扩大天长的知名度,推动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青年支持和积极参与全市工业经济的改制、改组和产业升级,千方百计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速工业化进展。通过开展“建设美丽家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关注城镇的发展,提高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镇的形象、品味和综合竞争力。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施“全民创业”行动作贡献。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行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全民创业大潮。积极争取“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与更多的金融机构建立广泛的联系,为青年创业提供融资服务;组织青年参与“SYB”、“GYB”创业培训和“创业导航”活动,为青年创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深化“双培双带双推”青年行动,引导农村青年学习科技,走向市场,增收致富;扎实推进农村青年人才开发计划,培养200名各类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农村青年经纪人协会建设,扶持农村青年经纪人发展产业化经营;建立农村青年职业介绍所和外出务工培训基地,积极为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提供服务;扎实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计划、青年志愿者“三下乡”、乡村青年文化节等活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作贡献。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建设,积极开发青年人才产资源。积极推荐各届青年参与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建立完善的青年人才的培养机制、评优激励机制和举荐使用机制,努力营造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雏膺行动等活动,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培养青年人才后备队伍。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文化建设作贡献。加强对青年文化的宣传和引导,营造积极向上的青年文化氛围,通过举办青年文化广场、中学生艺术节、社区大家乐、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等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着力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乡村文化;大力培养、发现青年文化人才,建立和完善优秀青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推动优秀青年文化人才脱颖而出;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依托阵地开发区域性活动和合作项目,加强基层团校建设,充分发挥基导团校在青年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和谐天长”建设作贡献。深入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批以注册志愿者为主的专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建设,重点围绕“扶贫支教”、“文化宣传”、“济困助残”、“环境保护”、“科学普及”、“法律普及”、“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等领域,分批建设10个以上全市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项目,并逐步实现志愿服务规范化、项目化运作;加强志愿者行动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项目运作、表彰激励和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积极参与“生态天长”建设,开展生态体验教育等活动,组织动员青少年参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服务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广泛开展节约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节约观念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6)协助政府管理青年公共事务
——深入了解青年,反映青年愿望。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青年,认真倾听青年呼声,准确把握青年脉搏,及时反映青年意愿。发挥好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的作用,积极向人大、政府、政协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引导青年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对政府的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努力把青年学习、就业、维权等事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加强青少年事务的管理。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涉及青少年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大力宣传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促进法律政策的落实与完善。加强对青年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促进青年社团规范健康发展,发挥青年社团有服务青年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青年工作对外交流,在对外交流、经贸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为青年提供服务,广泛开展同周边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青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增进青年之间的友谊,推动区域合作关系的发展。
(7)服务青少年健康发展
——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健全市乡镇(社区)青少年维权组织和维权队伍;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一例”等青少年法律法规,促进法律政策的落实与完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体系;深入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机制;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上网行为,推动文明上网。
——拓展服务手段,满足青年多层次需求。针对青年学习、就业、社会参与、创业发展和文化娱乐等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创设载体,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青年职业中介机构、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等服务载体。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重点加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坚持“服务青少年、服务团干部、发展共青团事业”的方针,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集团干部培训、青少年技能培训和青少年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青少年活动基地。大力发展青少年公益事业,宣传普及公益理念,加强公益项目建设,着力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进一步扩大爱心助学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注重促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与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少年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塑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十一五”期间,累计开展5至6项面向失业青年、农村青少年、外出务工家庭子女、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及问题青少年的有影响的青少年公益项目,为青少年学习、就业、心理健康、权益维护和禁毒教育等提供有效的服务。
(8)切实加强青少年组织体系建设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遵循“党建带团建”工作方针,围绕提高团组织的覆盖率和发挥才的作用,创新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联合建团、行业建团、社区建团和依托建团等方式,重点推进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街道的团建创新工作;改变村级团组织权散瘫痪的状况,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团率不断提高。
——加强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党放心、青年满意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完善团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按照“高进、严管、优出”的原则,配齐配强团的专、兼职干部;建立健全团干部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选拔机制,积极推荐优秀团干部转岗任职;完善团干部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实施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各级团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力戒急功近利、工作飘浮。
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巩固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探索建立团员“长期受教育、永远跟党走”的教育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团员与团组织新型组织关系,按照有利于流动团员就近就便参加活动的原则,实行团籍双重或多重管理;做好经常性团员发展工作,加强“推优入党”工作。
——加强青年工作者队伍建设。适应组织形式多样化和青年工作项目社会化运作的要求,积极吸纳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青年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多、能力强、素质高的青年工作者队伍。注重加强对各类青年社团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招募一批青少年工作志愿者,探索建立志愿青少年工作者招募、派遣、培训、定期轮换等机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以志愿者身份到基层开展青少年工作;动员热心青少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多种灵活方式为青少年提供义务指导,不断壮大青少年工作者队伍。
——大力提升共青团工作的信息水平。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团的工作方式转变和工作手段现代化。大力推进团委系统“上网工程”,加快以天长团市委网站为龙头的团内网站建设,依托网站,积极发展电子团务,探索建立网上团组织、网上青年社区、创办网上团校,开设网上团课,推进服务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在网上树立共青团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广大青少年和青年工作者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信息服务。建设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机关办公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三、保障措施
(9)加强和改善领导,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共青团事业摆上重要的地位,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青少年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为推动青少年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青少年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的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青少年发展规划、青少年政策的制定、实施。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握青少年事业的发展趋势,扎实推进各项青少年工作。
加强对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社会宣传,增强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探索建立团的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项目化运作机制,更大范围地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的全面发展。
(10)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青少年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县、乡两级财政对青少年事业的投入,加快重点青少年公益项目建设;对各类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捐赠、支持青少年公益性事业和救助困难青少年群体。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增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透明度,确保投入资金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