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共青团组织工作


来源:  更新日期:2007-12-25 10:58:20  浏览次数:
 
  二、共青团组织工作 
  1.共青团的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⑴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⑵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⑶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⑷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⑸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方针 
  “巩固地向前发展”,这是毛泽东同志为1950年的全军青年工作会议的题词。1953年召开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决定将“巩固地向前发展”作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方针。“巩固”一般是指团员的素质的提高,以及团组织活力的增强。“发展”一般是指团员数量的增加和团组织的壮大。这个方针指明,组织建设必须有步骤地稳步前进,在发展中注意巩固,在巩固的基础上发展。
  3.怎样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章第二十四条规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4.基层团组织的基本任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根据团章规定,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
  ⑴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⑵ 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⑶ 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⑷ 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⑸ 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⑹ 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⑺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5.“党建带团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基层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 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优化团组织工作条件,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主要目标是:实现“五个有”, 即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要有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受到团员青年拥护的带头人;有一支充满活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团组织工作制度;有保证团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
  6.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各种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决策团内重要事务。
  7.团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条件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⑴ 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⑵ 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⑶ 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⑷ 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⑸ 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8.团的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9.团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⑴ 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⑵ 及时接转团员组织管理。
  ⑶ 严肃慎重地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⑷ 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⑸ 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⑹ 经常了解外来团员的情况,吸收他们参加团的生活和活动,密切与外出团员的联系。
  ⑺ 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10.团费的使用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11.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地(市)级、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
  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详见附件一)
  13.《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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