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委(总支):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0级特大地震后,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纷纷踊跃为灾区捐款捐物,部分基层团组织还通过组织团员交纳“特殊团费”的方式向灾区捐款。近日,团中央、团省委对组织团员交纳“特殊团费”向灾区捐款下发了专项通知,现将团省委《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收缴的“特殊团费”统一上缴团市委账户(户名:共青团滁州市委员会,账号:1313002409026427876,开户行:工行曙光分理处)。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08年6月17日
团省委文件下载 皖青秘[2008]36号 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团市委,团省直工委,有关直属团委: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许多基层团组织来电反映,部分团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团费”的形式捐款,用于抗震救灾。近日,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结合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接收我省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 各级团组织要尊重和鼓励团员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团员以交纳“特殊团费”的形式捐款,由团省委统一汇入团中央团费专用帐户后转送地震灾区。要广泛宣传,积极保护广大团员青年“交纳‘特殊团费’、献出一份爱心”的热情。受过表彰的优秀团员、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把抗震救灾激 发出来的精神,转化为做好当前工作的强大动力,心系全局、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为抗震救灾作出应有贡献。 二、 此次交纳“特殊团费”活动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作硬性规定,不设金额界限。各基层团组织要将本单位交纳“特殊团费”的情况进行公示,名单汇总后报团省委组织部,所收“特殊团费”须全额逐级上缴至团省委组织部,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工作性开支。 三、各市、各单位每周将交纳“特殊团费”的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要求见附件),并定期统一将收缴的“特殊团费”上缴团省委团费专户,并注明“特殊团费”。 户 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分行江淮支行 帐 号:341 303 000 018 170 036 943 各市、各单位上缴团费后,请务必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团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组织部将出具“特殊团费”收据。联系人:曹隽,传真号码:0551—2811133,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 号,邮编:230061。 四、团省委将在全委会上专题报告全省此次“特殊团费”的缴纳、管理情况。 附:“特殊团费”交纳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08 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