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滁州市“青年林”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农部  更新日期:2008-2-25 15:55:5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团委、绿化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生态滁州建设,团市委、滁州市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大力开展“青年林”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展示青春风采、建设绿色滁州、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紧紧围绕服务生态滁州建设和青少年思想建设,结合“保护母亲河”和“青少年绿色家园建设”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青年林”建设。通过“青年林”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倡导、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绿化滁州和生态滁州建设作出团员青年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2008年开始,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每年建设各类“青年林”500亩以上。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市新建各类“青年林”超过3000亩。其中,建成市级“青年林”基地2个,县级“青年林”基地7个。
  三、建设类型和建设方式
  1、建设类型。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拓宽思路,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的“青年林”建设。可以结合国土整治开发、新农村建设和道路、水利、广场、园区等城乡重点工程,成片、上规模建设,也可以在单位、社区等面积较小的地域内零星、小规模地种植。既可以新建,也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改造、提升。既可以是生态公益林,也可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经济果木林。合作建设单位,既可以是国有林场、城市公园等国有单位,也可以是民营林业企业和农村林业大户。既可以是“青年林”,也可以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在“青年林”中设立“红领巾林”、“成人仪式林”、“青年社团林”、“青年企业家林”、“青年卫士林”、“结婚纪念林”等不同纪念意义的林中林。青年人数较多的单位,可以设立以单位名称命名的“青年林”,从而为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积极参与“青年林”建设提供载体。
  2、建设方式。各地、各单位在“青年林”建设中要注意整合社会资源,采取依托建、联合建和自行建等多种方式,加大建设力度。
  一是依托建。主要是依托现有的森林公园、城市广场、公园、环城公路两侧、防护大提等,发动团员青年或青年组织开展捐建造林资金、植绿、护绿等认建认养活动,通过命名、改建为生态公益性“青年林”,共同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
  二是联合建。通过与有林地资源的林场、村、组集体等单位合作,整合对方林地资源,联合建设经济性或生态性“青年林”。合作方负责提供建设“青年林”所需的林地,对林地和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团组织负责组织青少年植绿护绿,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体验和教育活动。
  三是自行建。通过争取政府划拨或以租赁形式取得荒山、荒地和林业的使用权、经营权,动员青年和社会力量开展捐建造林活动,建设一批“青年文明号纪念林”、“青年企业家林”等林中林,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林地投入与产出的良性运转。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设“青年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生态滁州”建设和青少年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地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各级团组织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建设地点、苗木等问题,并提供技术服务。各级团组织要把“青年林”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研究“青年林”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本单位领导的支持,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动员团员青年投身于“青年林”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2、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各地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青年林”的建设,为“青年林”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技术等物质保障。
  3、抓住机遇,扎实推进。根据季节和树木生长的特点,3、4月份是植树造林、做好绿化建设的最佳时节。各地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确定建设地点、制定建设方案、准备苗木和工具等工作,抢抓机遇,广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青年林”建设,努力在3-4月掀起“青年林”建设的高潮。同时,抓住世界环境日、举办成人仪式、单位庆典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各种建设活动和生态教育活动。
  4、统一标识,强化管理。“青年林”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标牌,标牌的尺寸大小由各地自定。名称统一为“×××青年林”,落款统一为“共青团×××委员会、×××绿化委员会”,最后标注建成时间:×年×月。字体大小和颜色要协调、美观、大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林”管护方案,责任到人,确保建成一片,成活一片,实现“青年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5、严格考核,加强督查。团市委把“青年林”建设纳入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在相关资金的安排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同时,对积极参与“青年林”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附:2008年各地“青年林”建设任务分配表
  
  
  
                                        共青团滁州市委员会          滁州市绿化委员会 
   
                                                               2008年2月20日

2008年各地“青年林”建设任务分配表

 

  

青年林面积

  

50

  

70

  

70

  

70

  

60

  

60

  

50

  

50

  

20

  

500

 

注:50亩以上成片、上规模建设的“青年林”可命名为 “青年林”基地。

 

 

 

 

 

 

 

         主题词:林业  青年林  通知

共青团滁州市委                  2008年2月22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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